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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饶县启动2017年度社会保险缴费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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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记者从广饶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了解到,近日,为全面做好社会保险缴费申报稽核工作,确保全县社会保险应保尽保、应收尽收,我县正式启动2017年度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缴费申报工作。

  记者从广饶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了解到,近日,为全面做好社会保险缴费申报稽核工作,确保全县社会保险应保尽保、应收尽收,我县正式启动2017年度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缴费申报工作。

  自2017年1月起,广饶县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口径暂按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17年度社会保险缴费申报工作的通知》(东人社字〔2016〕200号)文件执行,职工社会保险月最低缴费基数暂定为2910元,月最高缴费基数暂定为14549元,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公布缴费基数后,按公布标准执行。对参保单位已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实行多缴核减、少缴补齐。按照相关要求,参保单位须于2017年6月30日前进行缴费申报。

  为确保缴费基数真实完整有效,用人单位职工月缴费基数由单位按照2016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总额收入申报,2017年度新参保人员缴费基数按缴费当月实际应付工资计算,并由县社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按相关规定要求稽核,核定后的职工缴费基数原则上不得变更。缴费基数不得低于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不得高于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300%。

  垂管单位在省实行行业统筹的,在我县缴纳医疗工伤等保险的缴费基数必须与在省缴纳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一致。垂管单位退休人员划拨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基数必须与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批的养老金待遇一致。

  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代理的灵活就业人员实行按年缴费,不需要缴费申报,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公布缴费基数后缴纳,对住院、慢性病等联网结算人员需要缴费的,暂按2016年最低标准按月缴纳,待省公布缴费基数后,多缴核减、少缴补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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