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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社保统筹基金可转移至新参保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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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23日,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党组成员、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局长阙广长上线“广东发布”的“民生问答”栏目,就社保相关问题在线解答网友疑问。
  养老金个人账户余额应该如何继承?

  今年4月,人社部新闻发言人李忠针对“有人认为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参保人员去世之后钱会充公”这一疑问回应:如果参保人员死亡的,无论是在职时去世还是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后去世,其个人账户储存额的余额,按照法律规定是可以依法继承的。有网友问,如果可以继承,个人账户存款余额应该如何继承?依法继承的手续如何办理?

  “个人账户存款余额肯定可以继承。”阙广长回应称,《社会保险法》明确规定,个人账户余额一次性支付给死亡者生前指定的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如果参保人员死亡,还可以申请抚恤金、丧葬补助费等死亡待遇。

  阙广长表示,个人账户的继承可在申领死亡待遇时一起办理,既可由所在单位帮助办理,也可由亲属按规定填写有关资料,向社保经办机构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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