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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月起我市调整2016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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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从7月起,我市统一调整全市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其中参保单位职工缴费基数依据2015年度全省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300%确定;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在2015年度全省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100%之间,可自行选择。

  从7月起,我市统一调整全市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其中参保单位职工缴费基数依据2015年度全省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300%确定;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在2015年度全省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100%之间,可自行选择。

  据了解,按照省统计局公布的2015年全省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4748元的统计数据,我市调整了五项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2016年7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期间(以下简称当期缴费年度),我市参保单位职工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当期缴费年度月缴费基数的下限为2849元,上限为14244元。

  灵活就业人员方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当期缴费年度月缴费基数在2849元和4748元之间,参保人员可根据自身收入状况自行选择569。8元至949。6元的月缴费金额;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当期缴费年度月缴费基数为4748元,参保人员可自行选择建账户(月缴费474。8元)或不建账户(月缴费303。8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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