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省人社厅获悉,近日,省人社厅发布《关于台港澳居民等人群在琼申领社会保障卡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在我省就业参保的港澳台居民、华侨和外国人可持有效证件申领社会保障卡。
根据该通知,在我省就业参保的港澳台居民、华侨和外国人可持有效证件申领社会保障卡。港澳台居民、华侨和外国人社会保障卡的申请、制作和使用采用社会保障号码。
港澳台居民申领社会保障卡时,其社会保障号码由参保人员所在地区代码、有效证件号码组成。港澳居民有效证件为《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有效证件为《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华侨申领社会保障卡时,其社会保障号码由中国国家代码(CHN)、有效护照号码组成。
外国人申领社会保障卡时,其社会保障号码由外国人所在国家或地区代码、有效证件号码组成。外国人有效证件为护照或《外国人永久居留证》。
港澳台居民、华侨和外国人的社会保障卡不能通过电话等电子渠道激活,须到合作银行农信社营业网点办理激活手续。如持卡人因身体行动不便、不在本省居住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到合作银行网点办理激活手续的,可按照合作银行农信社相关规定办理激活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