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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社保转外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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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用人单位提出转移申请,填写《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收到《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生成《参保凭证》,生成《职工医疗保险类型变更信息表》,终止职工在本地的医疗保险关系。
  有网友在本网咨询,社保从北京转到外地需要哪些流程?金投保险网小编介绍,北京社保转外地手续如下:
 
  目前,本市养老和医疗保险的转移接续工作分别依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09]66号)、《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187号)、《关于印发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若干具体问题意见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70号)和《关于印发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191号)等相关文件执行。上述文件适用范围是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所有人员。
 
  北京社保转移案例说明:职工或用人单位申请办理跨省流动就业的职工的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出业务
 
  【申请条件】
 
  职工意愿流动到外省市就业参保,且本市用人单位已申报办理中断
 
  【办理材料】
 
  《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此项表格请到各区县经代办机构当场领取填写);职工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
 
  【办事流程】
 
  第一种情况为:用人单位提出转移申请,填写《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收到《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生成《参保凭证》,生成《职工医疗保险类型变更信息表》,终止职工在本地的医疗保险关系。
 
  第二种情况为:收到外埠转来的《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生成《参保凭证》、《职工医疗保险类型变更信息表》,以后环节由本市社保经(代)办机构与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联系直至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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