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积极支持优质开发商
上述通知明确指出,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积极支持我市资质好、诚信经营的房地产企业开发建设普通商品住房,积极支持有市场前景、续建项目的合理融资需求。
通知要求,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银行业金融机构应积极配合房地产开发企业办理预售许可证等手续,支持以在建工程抵押置换土地抵押,提高房地产开发贷款使用效率,以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及销售回款资金作为还款保障,合理降低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金占用。
对于存在暂时资金周转困难的在建开发项目,通知要求,应加强资金监管,在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通过合理方式缓释风险,不简单抽贷、停贷、压贷。“充分发挥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他金融机构作用,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兼并重组。”
通知还表明,将对银行业金融机构进行房地产金融贡献年度专项评价。通知称,结合人民银行重庆营业管理部开展的房地产信贷政策导向效果评估结果,对于投放量大、利率优惠幅度大、办理效率高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予以正向激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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