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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节:社保缴费工资申报最迟6月20日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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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奉节县社会保险局(以下简称“县社保局”)向辖区内各参保单位发出紧急通知,通知要求,未完成上年度(2014年度)职工工资申报和申报缴费基数不实的单位,从5月18日起,务必在6月20日前到县社保局参保大厅公共业务窗口完成相关补报工作。
  日前,奉节县社会保险局(以下简称“县社保局”)向辖区内各参保单位发出紧急通知,通知要求,未完成上年度(2014年度)职工工资申报和申报缴费基数不实的单位,从5月18日起,务必在6月20日前到县社保局参保大厅公共业务窗口完成相关补报工作。
 
  此外,通知还就参保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年度工资执行标准进行了再次明确。通知指出,年度工资申报关系每位职工的切身利益,缴费工资是用于计发参保职工养老、工伤、生育等各项社会保险待遇的重要参数,各单位要真实、准确申报单位职工年度工资,确保单位职工应享受的社保待遇不降低。
 
  据悉,参保缴费单位对申报的职工工资收入总额的合法、真实性负责,对未在规定时间内重新补报或足额申报本单位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职工个人工资总额和月平均工资(以下统称“年度工资”)的,奉节县社保局将按照该单位上月缴费数额的110%核定其应缴数额。此外,如因参保单位迟报、少报、瞒报等原因造成的缴费工资不实、引起参保职工待遇降低的,责任由参保职工所在单位承担。
 
  奉节县社保局温馨提醒广大参保单位: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有关单位将按照《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规定,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0.5‰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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