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知识手册 | 社保查询 | 养老保险 | 医疗保险 | 生育保险 | 工伤保险 | 失业保险 | 百家争鸣 | 问吧
向日葵保险网 > 社会保险频道 > 深度评论 > 正文
 
市民换新社保卡的热点问题
向日葵保险网
[导读]:金融社保卡既具备社保卡功能,又是一张银行借记卡,可以实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业务的信息记录、身份验证、信息查询、医疗费用结算、社会保险费缴纳、待遇发放(包括医疗、养老、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保待遇和各类扶持政策补贴未来将发放到社保卡上)等基本功能,并将逐步拓展到各项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领域“一卡通”应用的功能,还能实现工资发放、现金存取、转账、消费等金融功能。
   金融社保卡已于今年10月发放,旧社保卡2017年前仍可用,市民换不换新卡可自主选择。昨日上午,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宝安分局副局长任国华率队做客本报接听市民热线,解答市民关心的热点问题。
 
  “现在各大银行都推出金融社保卡,具体如何办理?”原定的接听热线时间还没到,就有市民迫不及待地打来电话咨询。对此,任国华表示,金融社保卡今年10月正式发放,旧的社保卡2017年前仍可用,换不换新卡市民可自主选择。
 
  宝安社保分局工作人员详细解释称,金融社保卡既具备社保卡功能,又是一张银行借记卡,可以实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业务的信息记录、身份验证、信息查询、医疗费用结算、社会保险费缴纳、待遇发放(包括医疗、养老、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保待遇和各类扶持政策补贴未来将发放到社保卡上)等基本功能,并将逐步拓展到各项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领域“一卡通”应用的功能,还能实现工资发放、现金存取、转账、消费等金融功能。
 
  据介绍,深圳市已经通过公开招标的形式确定了12家金融社保卡合作银行,参保人或单位可自由选择任意一家合作银行办理金融社保卡,首次办卡免费,卡的挂失、补办等业务均在对应合作银行的任一网点办理。参保人申领新卡后,到对应合作银行的任一网点按相关规定激活金融社保卡的社保部分和银行部分,即可使用新的金融社保卡。
 
  “上班时不小心砸伤脚,伤残鉴定怎么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条件是什么?”……市民纷纷来电咨询并反映各类社保业务问题,任国华及相关部门负责人一一作出答复,并仔细记下意见和建议。对当场无法解决的问题,相关负责人表示将继续跟进。
 
  ■有问有答
 
  问:单位续聘退休的李师傅做技术顾问,李师傅在一次操作机器过程中被压伤中指,能否认定为工伤?
 
  答:《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五条规定,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者已经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不适用本条例。因此,李师傅受伤不属于工伤保险条例调整的范围,但是可以依据民法相关规定,要求单位承担赔偿责任。
 
  问:非调入人员在原籍的工龄是否视同缴费年限?
 
  答:当地实行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制度时仍在国有或者县以上集体所有制单位的固定职工,其在当地实行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制度前按国家规定计算的连续工龄可视同缴费年限。纳入养老保险待遇的计算。基本养老保险视同缴费年限,由社保机构依据原固定职工本人档案记载、相关文件规定的应缴费起始时间以及转出地社保机构做出的记载等予以确认。
 
  问:我在工地工作,上班时不小心被砸伤脚,伤残鉴定如何办理?
 
  答:伤残鉴定是指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医疗终结期满)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发生工伤事故后,应由用人单位或职工向社保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社保部门作出属于工伤的决定后,工伤职工可以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问:个人缴费因未及时存入足额金额以致扣款不成功,应该如何办理?
 
  答:如参保托收账户在社保机构划款期间的资金不足以支付当月社保费,社保机构在下月划款时一并划转。如果连续三个月未能划款成功,社保机构将停止缴费人的社会保险缴费业务。若要结算所欠社保费,应到所属街道社保管理站个人缴费窗口重新申请划扣。
 
  问:办理市外转诊还需要到社保局备案吗?
 
  答:自2014年1月1日新《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实施后,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的市外转诊只需在医院开具转诊证明并由医院医保部门在网上系统登记即可,不需再到社保局备案。
 
  问:在深圳申请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需符合哪些条件?
 
  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在本市申请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一)按照国家、广东省有关规定确定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为本市;(二)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三)累计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满15年。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实际缴费年限和基本养老保险视同缴费年限。国家法定的企业职工退休年龄是: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从事特殊工种的,退休年龄为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退休年龄为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
 
  问: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条件是什么?
 
  答:(一)参加失业保险累计满1年,或者参保不满1年但本人按规定仍有可享受的失业保险金且尚未领取完毕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问:企业要为我办理社保,我可以拒绝吗?
 
  答:不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国家举办社会保险事业,是国家对劳动者履行的社会责任,也是劳动者应该享受的基本权利,而社会保险的强制性决定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
 
  问:投诉企业没有为员工参保需要什么材料?
 
  答:应当向稽核部门提交本人身份证明、《来访事项登记处理表》和反映劳动关系存续、缴纳社会保险有关的证明材料。
 
  职工认为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两年内向市社保机构投诉、举报。超过两年的,市社保机构不予受理。
 
  问:我参加的是二档医疗保险,没有个人账户,我丈夫买的是一档医疗保险,有个人账户。我可以用丈夫的医保账户吗?
 
  答:只要你丈夫个人账户累积超过深圳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5%(3131元),并且进行了家庭通道绑定,就可以在定点医疗机构使用你本人的社保卡消费你丈夫的个人账户超过规定以上的余额。
分享到:

关注向日葵微信号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

社会保险关注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