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题,我们夫妻都是事业单位职工,刚升级,请问生小孩的
社保到时怎么报销呀?要带哪些证件?什么流程?剖腹产的能报几成?新生儿住院的费用有没有得报销?
您好,您咨询关于“职工生小孩的社保怎么报销”的问题,已收悉。现就依据政策答复如下:
一、根据《关于贯彻广东省
生育保险规定的通知》(梅市府办[2008]32号)规定:
(一)用人单位为职工按规定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的,次月起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妊娠28周(含28周)以上分娩或者妊娠不满28周分娩流产儿成活的,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按顺产2200元,难产3000元,剖宫产4200元的标准支付,产检一次性补助205元。凡低于上述标准的医疗费按实际发生额支付,超出标准部分的医疗费由被保险人自付。
妇女生育后3个月内,可到社保局
医保股申办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办时需提供下列材料:
1、本人身份证
2、人口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服务证
3、出生医学证明
4、疾病诊断证明
5、医疗费收费收据
6、产检发票
7、免费产检申请表(产检医院处领取)
8、新生儿疾病筛查证
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规定,拖欠生育保险费或超过3个月不申办的不予支付生育保险待遇。
(二)男职工假期
津贴一次性补助560元,需提供的材料有:
1、身份证复印件
2、个人存折复印件
3、计育证原件和复印件
4、出生证复印件
5、结婚证复印件
二、根据《关于新生儿参加城镇居民基本
医疗保险的通知》(梅市人社函[2011]35号)规定:对出生3个月内的新生儿办理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并一次性缴纳当年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其出生到参保前所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纳入报销范围。新生儿必须先入户口然后带上户口本到地税局办理参保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