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日,记者从石家庄市人社局获悉,石家庄市将于11月14日至18日,对被认定为“就业困难”且灵活就业后参加社会保险的人员,办理社会保险补贴申报手续。
据了解,本次补贴范围为享受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不满三年者或2011年新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且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报灵活就业备案登记。
石家庄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8日表示,本次补贴具体标准为2007年12月31日年满“4050”人员按实际缴费额的60%补贴,2007年12月31日以后年满“4050”人员和其他被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按实际缴费额的40%补贴。
人社局工作人员同时提醒,符合条件者可于11月14日到18日,到户口所在地街道(乡镇)办事处劳动保障事务所携带相关资料办理保险补贴手续。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