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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社保最低基数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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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今天,天津市公布2014年度单位和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基数的最低和最高标准,今年,天津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调整至最低标准为2530元,最高标准为12780元。

  今天,天津市公布2014年度单位和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基数的最低和最高标准,今年,天津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调整至最低标准为2530元,最高标准为12780元。

  2014年度天津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个人账户年记账利率为3。25%;月记账利率为2。71%。2014年度天津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老农保个人账户年记账利率为3。25%;月记账利率为2。71%。先行参加养老、医疗和工伤保险的农籍职工,缴纳养老、医疗和工伤保险缴费基数的最低标准为1704元。

  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基数为5714元。按照5714元缴费确有困难的,可在5714元与2630元之间选择确定缴费基数。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为2630元。灵活就业自谋职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基数为263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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