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生育保险报销比例
发放标准
1、生育津贴(以生育(流产)时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为基数按规定假期计发。)
生育津贴=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30(天)*假期天数
假期天数:
(1)正常产假90天(包括产前检查15天);(2)独生子女假增加35天;
(3)晚育假增加15天;(4)难产假a.剖腹产、III度会阴破裂增加30天;b.吸引产、钳产、臀位产增加15天。
2、生育医疗费
3、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
(1)正常产、满7个月以上流产;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5%;
(2)难产、多胞胎: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50%。
4、一次性补贴
在一、二级医院分娩的,每人一次性增加300元补贴。
办理流程:于生育出院后两个月内持有关资料到各镇(街)社会保障分局办理生育医疗待遇申领。参保人申领生育医疗待遇应提供以下资料:
1.诊断证明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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