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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7月1日起可跨省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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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可跨省转移接续,不仅医保关系可以转移,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三种不同类型的医疗保险关系,也可互相“转移”。该政策一旦实施的话,将解决全国众多流动人员工作地改变后医保不能转移接续的问题。

  然而,当记者向广州有关部门求证医保转移关系时,有关负责人的第一反应是“不太可能”,他们几乎从未听说过这一说法,也将向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求证。

  因为目前来说,全国各地的医保都是属地化管理,“各个统筹区之间都是封闭的”,无法转移。而且医保关系不像养老保险关系,“一个白血病、骨髓移植,都是上百万的,其费用是不可控的;不像发养老金,一个月几千,基本是可以合算的。”从基层的医保管理层面来讲,医保关系要实现无障碍的转移,“近几年不太可能。”

  不过该负责人说,“从全国层面来讲,医保关系的转移是个大方向,从下往上走搞不掂,从上往下实施的话,不是不可能。”

  专家观点

  先搞起来再说

  医保关系转移的这一消息,连专家学者也感到很惊讶。中山大学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主任、广东医疗保险研究会副会长申曙光表示,近几年国家对于社会保险关系的步子迈得很大,虽然现在有些东西可能还不成熟,但是“不管怎样,医保关系的转移是大方向。不能让社保关系成为劳动力转移的障碍”。

  在他看来,医保关系的转移,最核心的是在各统筹区可以累计的职工医保关系的转移和接续,一旦解决,将破解流动人员的医保问题。“具体怎么转,还要看到条例才能明白”,但是其价值很大,即便不能一步到位,“先搞起来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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