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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期间工资怎么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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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工伤保险条例》明确规定:“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但是具体到计件工资没有明确规定。
   问:我在上班期间砸伤了手,在医院开病假证明休息一个月。合同签的是基本工资1120元。但车间实行的是计件制。一般干一天100元。有时候多一点,但不少于100元。我们车间每月干20天,每月工资2000元,扣掉社保卡140元,还有1860元。请问,像我这样休息一个月公司还应该发多少钱给我。
 
  答:《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医疗,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支付。
 
  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符合工伤规定的诊疗目录。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工伤职工住院治疗期间,按照单位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生活不能自理的,由用人单位负责护理。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受事故伤害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标准不得低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的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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