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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去上班遇车祸 家属获车祸、工伤赔偿近9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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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上班途中遇车祸,诏安某镇卫生院职工许某身亡,经劳动部门认定为工伤。因为卫生院未给许某办理工伤保险,家属在获得车祸肇事方40多万元的赔偿后,起诉卫生院,最终又获得工伤赔偿40多万元。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7.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8.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9.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如何申请工伤认定

  按照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为职工申请工伤认定。如果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期限内(30日)申请工伤认定,职工及其家属可以直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时限为1年,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算。

  退休再工作

  为何不算工伤

  福建衡评律师事务所的周艳红律师介绍,公民从16岁开始获得法定的劳动权利,女性一般在50岁退休,男性60岁退休,特殊工种可以推迟5年。公民到退休年龄,用人单位的权利和义务就终止了,公民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自然终止。

  如果退休后的公民还与用人单位签订合同,两者之间就是属于劳务关系。确定劳务关系后,如果公民在工作时间,因他人原因造成身体损害,属于普通的人身损害案件,由法院直接受理,不再属于劳动部门的管辖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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