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知识手册 | 社保查询 | 养老保险 | 医疗保险 | 生育保险 | 工伤保险 | 失业保险 | 百家争鸣 | 问吧
向日葵保险网 > 社会保险频道 > 工伤保险 > 正文
 
工伤险下月起实行市级统筹
向日葵保险网
[导读]:据了解,南昌市行政区域内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事务所等组织,个体工商户及其全部职工、雇工,部分已实施工伤保险的国家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及其全部工作人员均应按属地管理原则参加工伤保险。

  设立南昌市工伤保险市级统筹基金财政专户,实行收支预决算管理;设立南昌市本级和各县(区)工伤保险市级统筹基金收入过渡户和支出户;南昌市本级和各县(区)征收的工伤保险先进入南昌市本级和各县、区基金收入过渡户,每月28日前上缴至南昌市级统筹基金财政专户。

  【流程】实行标准统一资源共享

  南昌市将执行统一规范的工伤保险参保登记、基金征缴、待遇支付、财务管理和档案等服务流程和经办业务操作标准,做好工伤保险业务经办工作。同时按照南昌市“金保”工程的要求统一规划、统一建设并组织实施南昌市工伤保险应用软件和网络信息系统,实行南昌市工伤保险信息化工作“标准统一、资源共享、安全高效”。

  【支付】风险储备金保重大工伤支付

  为保障发生重大事故的工伤保险待遇支付,南昌市将建立工伤保险风险储备金制度,经办机构每年按南昌市上年度工伤保险基金结余总额的20%提取工伤保险风险储备金,逐年提取,达到当年工伤保险基金总额50%时,不再继续提取。

  参保单位在发生重大事故时,应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超过南昌市工伤保险基金累计结余额50%,超出部分可申请工伤保险风险储备金。风险储备金不足支付的,由南昌市人民政府垫付,所垫付资金由后续提取的储备金逐步归还。

 

分享到:

关注向日葵微信号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

社会保险关注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