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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五项社会保险实行“五险合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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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重庆市城镇职工的五项社会保险实行“五险合一”,统一登记、统一基数、统一征缴和统一稽核。这样既简化了参保缴费手续,又全方面保障劳动者的应得利益。

  社保五险(养老、医疗、工伤、失业和生育),有不少用人单位要么缴三项,要么缴两项,极大损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而这种现象将随着重庆市社保“五险合一”统一征缴制度的出台,成为历史。

  由市人社局、市财政局等5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实行社会保险统一征缴管理工作的通知》称,重庆市城镇职工的五项社会保险实行“五险合一”,统一登记、统一基数、统一征缴和统一稽核。这样既简化了参保缴费手续,又全方面保障劳动者的应得利益。

  “这是重庆市社保费用征收方式的一次重大改革。”市人社局负责人介绍,过去,每一项社会保险都有专门的经办机构,每个经办机构规定的参保登记方式有些不同,办理缴费手续较为复杂,缴费基数不统一,这些因素一定程度上增加了用人单位和参保人的负担。

  因此,重庆市决定将“五险合一”。目前已要求市和各区县人力社保部门分别从本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抽调人员,成立“社会保险公共业务管理办公室”(简称“公共业务办公室”),统一窗口、统一人员。

  这也意味着,过去用人单位要跑几个窗口甚至几个服务大厅才能办妥的征缴事项,现在只需到一个窗口就能全部办完。

  在劳动保障方面,新规明确了用人单位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重庆市相关政策规定为职工申报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同一职工的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应保持一致。“这使劳动监察从事后处理转到事前介入。劳动部门不是再等职工投诉用人单位参保问题,而是在征缴环节就把好关。缴费基数低了,或保险险种少了,经办机构都将不予办理。”该负责人表示。

  该人士也提醒,本次改革只涉及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重庆市相关政策规定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含农民工大病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用人单位及职工。以个人身份参加社会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暂不纳入社会保险统一征缴管理实施范围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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