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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参保人申请工伤认定需要什么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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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工伤保险参保人申请工伤认定,应满足从事本单位日常生产、工作或者本单位负责人临时指定的工作的,在紧急情况下,虽未经本单位负责人指定但从事直接关系本单位重大利益的工作的;经本单位负责人安排或者同意,从事与本单位有关的科学试验、发明创造和技术改进工作的等等。

  5.因履行职责遭致人身伤害的;

  6.从事抢险、救灾、救人等维护国家、社会和公众利益的活动的;

  7.因公、因战致残的军人复员转业到企业工作后旧伤复发的;

  8.因公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遭受交通事故或其他意外事故造成伤害或者失踪的,或因突发疾病造成死亡,或者经第一次抢救治疗后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

  9.在上下班的规定时间和路线上,发生无本人责任或者非本人主要责任的道路交通机动车事故的;

  2004年1月1日起发生事故伤害的,按照《实施办法》规定的工伤认定条件进行认定;2004年1月1日前发生事故伤害、2004年1月1日后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且申请时效没有超过1年的,按照《实施办法》规定的工伤认定条件进行认定;申请时效超过1年的,按照发生事故伤害时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工伤认定条件进行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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