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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内社保转移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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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在深圳买了3年的社保,然后在惠州、东莞各买了一年的社保,都没有办理转移手续,现在要在广州那边买,怎样把之前的社保转在一起?
   问:在深圳买了3年的社保,然后在惠州、东莞各买了一年的社保,都没有办理转移手续,现在要在广州那边买,怎样把之前的社保转在一起?需要什么证明和资料??
 
  答:您好!由于现在没有全国联网,所以会出现不转移也能重新交社保的情况。最好还是转移到新单位接着交,免得以后合并比较麻烦。办理手续:
 
  (1)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2)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3)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4)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当然了,各地机构办事效率不一,时间就不好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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