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结算公式
基本养老保险费个人缴费结算额=∑[(职工2013年月缴费基数一对应月预缴基数)×8%]
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结算额=∑[(职工2013年月缴费基数一对应月预缴基数)×2%]
失业保险个人缴费结算额=∑[(职工2013年月缴费基数一对应月预缴基数)×1%]
三、关于其他缴费单位社会保险费年中结算
1.结算范围
2013年6月正常结算的其他缴费单位,人员范围与企业缴费单位相同,单位、个人应缴额列入结算。结算险种根据单位职工2013年1月至6月实际参保险种确定。
2.结算方式
其他缴费单位的结算方式与企业缴费单位相同。
3.结算公式
参保险种单位、个人缴费结算额=∑[(职工2013年月缴费基数一对应月预缴基数)×对应险种单位、个人缴费比例]
各险种缴费比例按规定执行。
4.关于事业单位及参加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用人单位保费差的调整事宜另行通知。
四、结算清单查询方式
用人单位可凭单位介绍信根据参保隶属关系,到市或区社保经办机构查询社会保险费结算清单。已办理劳动保障网上认证的用人单位,可登录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zjhz.lss.gov.cn查询社会保险费结算清单。
五、其他事项
为做好2013年杭州市区社会保险费年中结算的资金清算工作,请各用人单位根据参保隶属关系,到市或区社保经办机构及时办理银行户名、银行账号(包括事业单位的收入户)、开户银行名称等基本信息变更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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