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知识手册 | 社保查询 | 养老保险 | 医疗保险 | 生育保险 | 工伤保险 | 失业保险 | 百家争鸣 | 问吧
向日葵保险网 > 社会保险频道 > 全国各地社保查询 > 正文
 
外地社保转入上海
向日葵保险网
[导读]:符合办理的规定,社保经办机构查询外省市基金情况,如基金到帐则打印相应《核定表》一式二份,单位、个体工商户、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经办人或本人签名确认,《核定表》单位、个体工商户、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或本人和社保经办机构各一份;材料不全,社保经办机构将全部材料退还,并打印《业务登记回执》,告知需要补充的材料,待补全材料后可凭《业务登记回执》及完整的材料再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

  办事项目

  外省市人员转入(非单位调动)本市后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衔接。

  办理机构

  单位、个体工商户、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参保所在地区(县)社保经办机构;

  自由职业人员、失业人员户籍所在地区(县)社保经办机构。

  办事依据

  1、关于严格执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转移政策的通知(劳社厅发(1999)22号);

  2、关于外省市转移进沪人员若干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沪劳保社发(2003)9号)。

  申办条件

  外省市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转入本市的人员,将其在外省市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与本市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衔接。

  申请材料

  外省市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单及基金转移单原件。

  办事程序

  1、符合办理的规定,社保经办机构查询外省市基金情况,如基金到帐则打印相应《核定表》一式二份,单位、个体工商户、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经办人或本人签名确认,《核定表》单位、个体工商户、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或本人和社保经办机构各一份;

  2、材料不全,社保经办机构将全部材料退还,并打印《业务登记回执》,告知需要补充的材料,待补全材料后可凭《业务登记回执》及完整的材料再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

  3、不符合办理的规定,社保经办机构告知不能办理的原因,并将全部材料退还。

  办理期限

  当场办结。

  收费标准

  不收费。

  申办表格

  单位或本人需填写《社会保险业务申报表(特殊业务专用)》(申报1)。

分享到:

关注向日葵微信号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

社会保险关注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