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2年底前,300人以上,已建工会的大中型企业都应普遍建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
2、加强乡镇街道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建设、大力推进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建设、积极探索区域性、行业性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建设、积极推动事业单位人事争议调解工作、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争议的作用、规范调解工作制度。
3、加强仲裁调解,贯彻调解优先原则,设立专门的案前调解机构,提高仲裁调解结案率。完善调裁衔接,大力推行调解建议书制度,引导当事人在企事业单位、乡镇、街道以及人民调解委员会等调解组织先行调解,就近就地解决争议。
政策咨询部门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院电话:82669702
22、《关于印发青岛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绩效考核指导意见的通知》(青人社发〔2011〕37号)
内容提要
1、加大外部评价的指标权重,把职业道德、服务质量、公众满意度作为关键性指标纳入绩效考核评价体系,促进绩效的持续改进,提高事业单位服务效能。
2、在岗位目标考核中,倡导各单位体现岗位职责和特点的个性指标,并设置不同的评价标准及指标权重,减少主观性。
3、绩效考核采取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实时考核与阶段性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力求考核指标科学合理,考核方法简便易行,考核程序规范有序,考核结果客观公正,提高考核工作的科学性和效率。
政策咨询部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电话:859120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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