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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饶县特殊群体乐享居民养老保险政策“特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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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从广饶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了解到,居民养老保险工作开展以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在做好普通居民惠民工作的同时,针对特殊群体,进一步加大惠民力度,真正将特惠政策落到实处。
  从广饶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了解到,居民养老保险工作开展以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在做好普通居民惠民工作的同时,针对特殊群体,进一步加大惠民力度,真正将特惠政策落到实处。
 
  重残人员缴费政府买单,待遇领取年龄提前。对重度残疾人(一至二级),政府每年为其代缴300元档次的养老保险费并享受缴费补贴60元。重度残疾人政府代缴保费这项惠民政策自居民养老保险在我县实施以来,一直得到了很好的贯彻执行。从2011年每人每年代缴100元,到2012、2013年每人每年代缴200元,再到2014、2015年每人每年代缴300元,每一次代缴标准的提高,无不体现着政府对困难群体的关心与照顾。缴费买单的同时,再将重度残疾人(一至二级)养老金领取年龄由60周岁提前至55周岁。
 
  计生家庭缴费补了又补,养老待遇再高一筹。对45-59周岁、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现有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的参保城乡居民,在已享受政策补贴的基础上,每人每年增加计划生育缴费补贴20元。对年满60周岁、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独生子女父母、双女父母、非独生子女死亡现无子女父母,每人每月增发基础养老金20元;对独生子女伤残的父母,每人每月增发基础养老金50元;对独生子女死亡的父母,每人每月增发基础养老金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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