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新医保药品目录亮相适当扩大品种范围
为加强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管理,《天津市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2年版)》近日制定印发。
2012年版《药品目录》适当扩大了品种范围,适度提高了用药水平。《药品目录》中的药品分甲、乙类。甲类药品使用时参保人员不需要先行负担部分费用;乙类药品使用时需要先行负担部分费用,其余部分纳入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具体增付标准参照《药品目录异名库》执行)。《药品目录》实行通用名管理,列入《药品目录》的西药、中成药(含民族药),实行异名对应管理。本次发布的《药品目录》中未包含部分复合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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