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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协和医院市直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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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职工怀孕时,已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用两个月以上的怀孕检、计生手术所产生的医疗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分娩时已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一年以上的,生育保险待遇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参保职工在规定的怀孕检查项目和分娩时,不用再缴纳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定额补贴给医院。

  济宁协和医院市直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

  据悉,2013年1月1日起,参加市直生育保险的职工在孕检、分娩、计生手术方面都可以享受定额补贴,济宁协和医院就是市直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之一。

  职工怀孕时,已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用两个月以上的怀孕检、计生手术所产生的医疗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分娩时已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一年以上的,生育保险待遇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参保职工在规定的怀孕检查项目和分娩时,不用再缴纳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定额补贴给医院。

  一、计生手术医疗费用方面

  计生手术医疗费方面,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的标准为每人次180元;流产术、引产术和绝育手续费,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的标准为每人次500元。

  二、孕检医疗费用方面

  孕检基本项目包括:3次血常规、3次B超、4次胎心监护以及10次常规查胎等14个项目,如需其它特殊医疗服务(自行要求增加检查内容、未有剖腹产指征本人要求剖腹产手术等),相关费用由参保职工个人承担。

  生育保险基金具体支付补贴标准为,孕期检查医疗费1000元;在一、二、三级医院分娩的定额标准分别为2000元、2500元和3100元,而产后大出血在生育保险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据实结算。

  温馨提醒:职工孕检、分娩或实施计生手术前,需选择一所市直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职工需填写《济宁市生育保险医疗服务备案表》,持身份证、生育证及用人单位的书面证明到经办机构核定备案。

  参加生育保险男职工的配偶无工作单位的,其生育医疗费用与医疗机构现金结算,由男职工或男职工所在单位持男女双方身份证、结婚证、生育证等证明材料,申领生育补助金。

  以上是有关市直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补贴的介绍,如有其它疑问可免费拨打咨询电话:2239999或咨询QQ:8000786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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