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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登记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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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养老保险参保登记实行属地管理原则,在市级及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缴费单位,应在市级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养老保险登记,在县(区)工商部门注册的,在县(区)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参保登记。因特殊原因需跨地区参保登记的,由上一级经办机构审批。

  养老保险经办机构要对新申请参保单位的参保人员资格、劳动合同、职工档案等情况进行认真审查,防止不符合条件人员搭车参保。无档案人员从参保缴费之日起计算缴费年限,档案丢失人员须提供原招工行政机关批准的原始证明材料(招工审批表、批准文件、档案管理机构原始表格复印件等)。

  发证

  经资格审查后符合参保条件的,经办机构应向缴费单位核发《社会保险登记证》;向参保职工核发《陕西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手册》或其他参保缴费证明。

  经办时限及要求

  经办机构即时受理缴费单位的参保登记申请,初审相关资料,需要实地考察的提前告知被考察单位。资料齐全、经过考察符合参保登记条件的,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予以登记,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将参保资料录入信息系统;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参保登记条件的,应说明理由,要求补充或退回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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