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抚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2011年7月1日起,我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称“新农保”)在清原满族自治县、新宾满族自治县、抚顺县及4个城区所辖农村已全面实施,标志着我市“新农保”实现全面覆盖。一项项务实的民生政策正在逐个落实。
“新农保”试点让农民分享改革成果。2009年,我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试点工作开始展开。为了让这一惠民政策更快惠及我市广大农民,按照辽宁省省委、省政府的总体部署,抚顺市委、市政府决定率先开展此项工作。同年,清原满族自治县被国家列为首批“新农保”试点县,全县农民切身体会到改革带来的实惠。次年,新宾满族自治县又被列入第二批“新农保”试点县。今年,抚顺县和城区所辖农村已陆续启动“新农保”工作,至此,我市“新农保”政策实现全面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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