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在石市新华区某中学任教的袁老师遇到了头疼事儿——去年12月,教学10年的他终于等来了入编的一天。但是,他得补缴十多万元的社会养老保险,才能保留自己的10年工龄。
“10年工资买10年工龄”
袁老师代课已10年,他需要补交社会养老保险3.8万元,而且按规定他还要缴10余万元的滞纳金,这甚至超过了他工作10年的工资,“难道真的要用10年工资买回自己的10年工龄?”
“社会养老保险为何要我们自行补齐?”袁老师认为这难以接受,但又舍不得这么长时间的工龄。因为工龄对入编后的教师来讲非常重要,它将直接影响到职称、工资、退休金等各个方面。
代课老师入保险须自行承担
为了办入编手续,袁老师的档案已从石家庄市人才市场教育分场调出,暂时放在自己手中。档案袋上注明——“企业职工档案”。袁老师告诉记者,他工作最初每月只有不到200元的收入,而在编教师的工资是他的3倍到4倍。
虽然与学校签订了协议,但与在编教师不同,代课老师从来都没有住房公积金、没有医保、也没有养老保险,而且学校从未给代课老师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虽然目前企业职工的社会养老保险政策是强制性的,但在代课老师群体中仍存在“真空”。
袁老师说,现在他每月自行负担160多元的医疗保险,不过因为参保是自愿且须自行承担的,所以不是该校所有代课老师都办理了医保。
入编遇到难题凸显现实尴尬
从新华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虽然补齐社保费用并非入编条件,但政策有明文规定,工龄要以参加社保的时间计算。
据新华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贾增超介绍,目前入编老师有三种情况,第一种是从他处调来的在编教师,他们不涉及保险问题。第二种是工作期间已缴纳过社会养老保险的,他们可直接入编,并把保险转办过来即可。第三种便是没有缴纳过社会养老保险的,他们必须补齐工作期间的社会养老保险和滞纳金,否则不能计算工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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