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知识手册 | 社保查询 | 养老保险 | 医疗保险 | 生育保险 | 工伤保险 | 失业保险 | 百家争鸣 | 问吧
向日葵保险网 > 社会保险频道 > 正文
 
江门住房公积金贷款首套首付区别对待
向日葵保险网
[导读]:从4月15日起,江门市将有条件地发放第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停止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早已上调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上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的通知》,江门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从2011年2月9日起正式上调。

  当年归集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上调0.04个百分点,由0.36%上调至0.40%;上年结转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上调0.35个百分点,由2.25%上调至2.60%。五年期以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上调0.20个百分点,由4.30%上调至4.50%;五年期以下(含五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上调0.25个百分点,由3.75%上调至4.00%。此外,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工作的城市,贷款利率亦按照五年期以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上浮10%执行。

  相关   江门市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限额

  经江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2010年7月1日至2011年6月30日,江门市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下限各为40.50元;市区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各为2392元,开平市、台山市、鹤山市及恩平市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各为2025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额调整手续的时间为2010年7月1日至9月30日期间。

分享到:

关注向日葵微信号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

社会保险关注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