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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生育医疗费纳入居民医保支付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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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3月17日,记者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社会保险工作会议上获知,将参加城镇居民医保的人员的生育医疗费纳入居民医保支付范围。新疆也将在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新农保全覆盖、提高居民医保财政补助、企业老工伤人员纳入工伤保险统筹、地县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及基层工作平台建设等方面出台一系列制度政策。
  今年老工伤将纳入工伤保险

  今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也将在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新农保全覆盖、提高居民医保财政补助、企业老工伤人员纳入工伤保险统筹、地县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及基层工作平台建设等方面出台一系列制度政策。黄恒义介绍说,在今年4月底前,新疆将会把国有企业老工伤纳入工伤保险范围,让他们同样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随后其他的老工伤,如民营、集体企业单位将一并纳入,今年年底前将主要解决还没有纳入保险的老工伤,他们没有任何保障,要通过各种渠道进行解决。

  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模式将类似新农保

  目前新疆还未开展城镇居民养老,但从昨天的会议上记者了解到,“十二五”期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将从无到有,优先解决制度缺失问题,建立实施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

  黄恒义介绍说,城镇居民养老保险主要是针对无收入的城镇老年居民,现在有职业的居民都已基本解决养老保险问题,农村都有了新农保,可城镇里一些无收入的老年人还没有养老金,这是不合适的,他还介绍,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模式和新农保的模式差不多,有一部分基本养老金。政策还会对未到60岁的或已达60岁的老年人的相关纳入保障政策进行细化。

  参保范围:具有乌鲁木齐市城镇户籍,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最低生活保障人员和残疾人均可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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