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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儿童医疗保险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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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有读者想知道目前洛阳市少年儿童如何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后能够享受到何种医疗待遇。为了解答刘先生的问题,记者随即与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取得联系,从社保局工作人员处了解到办理儿童医保的手续。

  洛阳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的工作人员说,我市少年儿童统一参加2010年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缴费时间截至2009年11月30日,参保后享受医疗保险待遇时间为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

  少年儿童首次参保,应在参保缴费截止日期前携带户口簿原件、家庭参保成员的户口簿页复印件和一寸近期免冠照片一张,到户籍所在社区办理参保手续,5个工作日之后,请携带户口簿或居民身份证到就近的洛阳银行网点缴费,首次参保需同时缴纳医疗保险证卡费7元。

  参保的少年儿童每人每年缴费额为150元,其中个人缴纳30元,财政补助120元;低保家庭的少年儿童每人每年缴费额为150元,个人缴纳20元,财政补助130元。

  对于少年儿童参保后能够享受到何种医疗待遇,该工作人员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设立起付标准和最高支付限额。起付标准是指在一个医疗保险年度内,医保基金支付医疗费用前,居民个人应首先自负的费用。三级医院的起付标准为600元,二级医院为400元,一级医院为100元;最高支付限额是指在一个医疗保险年度内,由医保基金支付的最高限额。参保居民出院结算医疗费用时,医保基金起付标准以上至医保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费用由医保基金按规定比例支付。14岁以下的少年儿童住院时,起付标准可以减半。

  该工作人员还说,在一个医保年度内,少年儿童在校内发生意外伤害时,也可以按照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住院起付标准、报销比例等规定执行,意外伤害住院医疗费最高支付限额为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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