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保险法10月实施 对投保人保障更具体,以下情况不得拒赔:
投保人未如实告知
新保险法增加了不可抗辩规则,规定保险公司在合同订立时已经知道投保人未如实告知的情况的,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两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财产转移过程中出险
新保险法规定,“保险标的转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让人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保险公司自接到通知后30天内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增加保险费或者解除合同。同时,若投保人提出保险标的变更申请,而保险公司超过30日还没批改的,出险后保险公司不能以此为理由拒赔。
受益人死亡或有过错
针对死亡事件发生的情况,新版保险法突出强调了要保护被保险人的利益。
“免责条款”不醒目
新《保险法》强调,对保险合同中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保险公司应在投保单、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并对该条款的内容向投保人作书面或口头说明,未作提示或者明确说明的,则不产生效力。
核保期内投保人出险
新保险法对保险合同成立时间与效力问题作了明确规定,“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经保险人同意承保,保险合同成立。”“保险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宝宝一岁4个月了
这个时候给孩子买保险是最适合的!首先,最直接的回答当然是越早越好,因为越早购买,就越早享有保障,保障时间就越长,并且保费也越便宜。然而具体针对不同的险种,建议家长应结合自身的经济情况考虑。比如保障型产品宜较早购买,如意外险、医疗险等;而储蓄型投资型险种应重点考虑家庭的经济状况,合理分配收入,做好专款专用,如教育金、万能险、投连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