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身故或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后因疾病身故,本公司给付保险金152827元(身故金=基本保险金额×300%)
四、被保险人于附加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后初次发生并经专科医生明确诊断患本附加合同所指的
重大疾病一种或多种,本公司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152827元
(重大疾病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300%)合同终止
五、投保人每年享有分红,红利领取可选择现金领取或以复利方式累计生息。
合计累积到80岁可领取41万左右
六、终合收益;关爱金97809+祝寿金152827+分红410000=66000万元左右
附加阳光宝贝吉祥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