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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寿福星 孩子的综合保险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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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这是一份给刚出生的小朋友做的少儿保险方案,国寿福星,方案要是针对小朋友在教育、人寿、婚嫁等方面的保障,让保险来保障小朋友健康快乐成长,年缴保费为14540元。

[摘要]这是一份给刚出生的小朋友做的少儿保险方案,国寿福星,方案要是针对小朋友在教育、人寿、婚嫁等方面的保障,让保险来保障小朋友健康快乐成长,年缴保费为14540元。

原创作者:西安 中国人寿 宋建科

被保险人资料:宝宝,0岁儿童,月均收入0元,侧重需求于人寿保险、子女教育金。 
 
保障方案:

投保范围

凡出生三十日以上、十六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者均可作为被保险人,由六十周岁以下,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的其他人作为投保人向本公司投保本保险。除非合同特别指明,合同所称被保险人均不包括投保人。

保险期间

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被保险人年满三十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止。

交费方式

保险费的交付方式分为一次性交付和分期交付两种。交付方式为分期交付的,交付期间为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被保险人年满十八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零时止,分期交付方式分为年交、半年交、月交三种,由投保人在投保时选择。
 
王先生为其0周岁的儿子,投保10万元国寿福星少儿两全保险(分红型),选择交费至18周岁,年交保费14,540元,可获得如下利益。

生存保险金与满期保险金

被保险人生存至年满18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按基本保额的80%给付生存保险金8万。

被保险人生存至年满22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按基本保额的80%给付生存保险金8万。

被保险人生存至年满25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按基本保额的80%给付生存保险金8万。

被保险人生存至年满30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按基本保额的60%给付满期保险金6万,合同终止。

成长保险金

投保人因意外或于合同生效之日起180日后(在被保险人年满18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前)因疾病身故或身体高度残疾,本公司于投保人身故之日或身体高度残疾之日以后的每个年生效对应日按基本保险金额的50%给付成长保险5万元,直至被保险人年满十八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投保人因责任免除条款规定的情形导致身故或高残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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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选少儿险?

不同年龄,不同阶段选择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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