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参保条件和对象
本统筹地区城镇居民户籍(指不含萧山区、余杭区的本市市区非农户籍居民,下同),未满18周岁的少年儿童或虽已满18周岁但仍在本统筹地区就读的中小学生;非本统筹地区城镇居民户籍,在本统筹地区就读,且其父母一方已参加本统筹地区社会保险的中小学生。
已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或省、市、区级机关事业单位子女统筹医疗的少年儿童,可不参加少儿医疗保险。
二、缴费标准
少年儿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65元。其中,参保少年儿童中的孤儿、持有有效期内的《杭州市困难家庭救助证》家庭的少儿、二级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本统筹地区户籍残疾少儿,凭相关证件或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可免缴少年儿童医疗保险费。
三、参保流程
符合参保条件的少年儿童,应在2007年6月15日至9月15日,由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持相关资料至就近的街道(乡、镇)劳动保障或市、区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缴费手续。如未在2007年9月15日前办理本年度参保缴费手续的,视为中断参保,将严重影响其本人今后的医疗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