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大中专院校在校学生参加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综合基本医疗保险及农(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中,少年儿童只是参保对象中的一部分人群,是两险规定中的一条,不作为独立的政策及文件来通知及实施,而东莞市人民政府2009年发布的《关于我市大中专院校在校学生参加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则是东莞医保在少年儿童医保方面的一个新举措,旨在从人群特点入手,加大参保覆盖面。该《通知》规定,“参保对象为我市行政区域内各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包括民办高校,以下同)、科研院所、中等职业教育院校的全日制在校学生。”从这里我们可以发现,我市少儿医保首次突破了年龄的限制和户籍的限制,为广大大中专院校学生的身心健康保驾护航。
(四)现状
1.我市基本情况
2007年4月,市党政班子联席会议确定“新莞人”为东莞1000多万非户籍工作人员的称谓。此后东莞市各级政府部门和公共机构发布的正式公文中,用“新莞人”指称广大外来人口,不再出现“外来工”字眼。作为广东乃至全国非户籍人口最多的城市之一,关爱新莞人关系到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1000多万新莞人,大多数正值青壮年,在莞成家立业、生儿育女是再普通不过的事,不过因为部分新莞人忙于生计无法亲自照顾孩子,于是把孩子留在老家由老人照看,造就了大批的“留守儿童”,他们没有在父母身边长大,没有及时获得启蒙教育及亲情培养,对其日后的发展有着不可逆性的影响,而在父母身边的,又可能由于父母疏于照顾而失去了健康的体魄甚至生命。今年在莞暴发的手足口病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今年以来东莞已出现四例手足口病患儿死亡病例,而这四个患儿均为新莞人子女,且都没有购买医保。其实,早在2008年,市政府已经出台了《关于调整手足口病(EV71感染)参保患者医疗保险待遇标准的通知》,该《通知》规定“经确诊为手足口病的参保患者,其全部住院医疗费用均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全额支付。”但是,新莞人子女没有条件参加基本医疗保险,这样的惠民政策对于新莞人来说全无意义,他们还停留在“家庭保险”的阶段,因病致贫,因病返贫,这种贫困始终无法摆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