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好多父母不能为新生儿及时起名字,具体报销时,住院发票的姓名可以为母亲或父亲姓名后加"之子"或"之女",不过须提供新生儿的出生证原件、复印件(出生证原件应先填写新生儿姓名再复印)。发票姓名既非参保新生儿姓名亦非母亲或父亲姓名后加"之子"或"之女"的,须到医院更改,并在修改处多加盖一个医院公章,诊断建议书、出院证、财税部门统一监制的住院票据、住院费用汇总清单等资料上填写的姓名应同时更改。
需要注意的是,每年11月30日前出生的新生儿,须在出生当年办理参保登记。参保登记包括两项:新生儿的免费参保登记,以及缴次年的医保费并登记(在集中参保缴费时间内办理)。每年12月出生的新生儿可在下年度办理两项参保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