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个人基本资料变更的办理
当参保人的个人基本资料发生变更时,需由参保人(监护人、代理人)填写《广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资料变更表》一式两份并携带以下资料向所在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申请。
携带资料:
变更事项
携带材料
姓名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带户主名字的首页及参保人当页)复印件一份
出生年月
证件号码 相关证件(如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个人身份 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一份
户口性质 户口簿复印件一份(复印带户主名字的首页及参保人当页)
其他资料变更更改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
不同年龄,不同阶段选择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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