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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儿医保制度在深圳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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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2012年9月1日起,深圳少儿家庭可参加少儿医疗保险。参保后少儿的住院和大病医疗门诊都可报销。深圳财政每年投资超过5000万。

  从2012年9月1日起,每月只需支付6.25元,深圳少儿家庭就可参加少儿医疗保险,参保后少儿发生的住院和大病门诊基本医疗费用均可报销,年度最高支付可达20万元。由此,深圳市实行少儿医保制度,深圳财政每年为此预计投入约为5000万元。

  日前,深圳市通过《深圳市少年儿童住院及大病门诊医疗保险试行办法》。《办法》规定的少儿医保对象,包括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深圳全市中小学及托幼机构的在册学生(含深圳户籍和非深圳户籍学生),以及未入学、入园和在市外定居的未满18周岁的深圳户籍少年儿童。为防止挂名参保等问题,深圳市中小学和托幼机构在册的非本市户籍的少年儿童,其父母任一方参加本市社会保险1年以上才可参保,预计全市参保人数约70万人。

  深圳少儿医疗保险基金设定的支付范围,包括住院和大病门诊发生的基本医疗费用。连续参加少儿保险4年以上的,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20万元,不满4年的按照参保时间支付最高限额逐层递减。《办法》大幅提高了医疗费用支付比例,基本医疗费用平均支付率达80%。

  目前,深圳少儿医保费标准暂定为每人每年150元。实行财政和少儿家庭双方共同负担的原则,财政每人每年补助75元,少儿家庭支付75元,即少儿家庭只要每月支付6.25元,就能使孩子得到医疗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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