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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度学生儿童参加城镇居民医保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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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2013年度学生儿童参加城镇居民医保政策时间、工作流程

  学生儿童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保险期限一年,即每年的9月1日零时起至次年的8月31日24时止。

  学生儿童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按学年度投保。此项工作要求在9月30日以前完成申报缴费等工作。

  5、2013年度津南区学生意外伤害承保单位

  按照文件要求,我们按照竞标程序,2013年度我区学生意外伤害保险公司的承保,仍由中国人民保险股份公司津南支公司负责。承保时间为:2012年9月1日零时开始。

  (二)学校校方责任保险工作

  1、参保范围:各中小学(包括民办校)、幼儿园(民办园)、培智学校、南洋工业学校、少年宫等在校的学生儿童全员参保。

  工作目标:参保率达到100%。

  2、学校投保校方保险费用

  按市教委文件要求,每人5元。此款项不得向学生收取。

  3、此项工作要求在9月30日以前完成。

  几点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学生儿童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市委、市政府实施的一项惠民工程,组织学生儿童参加学生保险,不仅减轻家庭医疗费用,也为每一位学生儿童提供了一份健康保障。各中小学、幼儿园等相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到做好学生儿童医保工作的重要性,回去以后,要向学校主管领导汇报,要把这项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列入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明确工作职责,落实工作责任,各单位要成立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并明确一名责任心强、工作积极主动的老师负责具体工作,切实做到责任到岗,任务到人。

  (二)做好宣传工作

  1、要充分认识到实现城乡居民医保统筹后,政府拿出一定的资金补助学生儿童看病就医,这是对教育优先发展的重大支持和保障措施,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学生儿童的关爱,切实解决学生儿童看病难、看病贵以及因病失学等问题,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是各级政府非常重视的一项民生工程,我们要确保完成年度目标和参保任务,做实做好学生儿童医保工作。各学校要组织教师进行学生儿童医保政策的培训与学习,使每位教师都要掌握相关政策。

  2、各学校要充分利用好学校广播、校刊、黑板报等宣传工具,以发放宣传资料、召开家长座谈会的形式,广泛宣传学生儿童医保相关政策,家喻户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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