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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学生儿童医保缴费期截至12月底 报销标准将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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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学生儿童的医疗保障问题越来越受到社会的关注。记者从天津市人力社保局获悉,截至目前,明年(2012年)491万的城乡居民参保者中,学生儿童群体超过了1/3。

  新一年度的天津市城乡医保享受期即将开始,截至12月底是新年度学生儿童申报缴费的最后期限,市人社局提醒学生家长尽快为孩子办理缴费手续,以免耽误孩子明年医保待遇的享受。

  体现五大特点

  据市人社局介绍,在城乡统筹的基础上,针对学生群体的特殊需求,目前本市学生儿童医保体现了五大特点:一是将大学生、农民工子女、外国籍学生儿童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二是考虑学生经济条件,个人缴费仅为50元,同时提高学生待遇水平,将学生医保支付最高限额确定为18万,远高于其他成年居民;三是考虑学生好动、易受伤的特点,建立学生意外伤害附加保险,解决学生意外伤害门诊和住院报销待遇;四是考虑学生寒暑假特点,制定了学生返回原籍期间的异地就医报销政策,无需办理任何登记,报销手续简单快捷,解决了学生异地就医的报销问题;五是考虑学生学制的特点,将参保方式改为由学校统一组织学生参保,并允许学生按照学制年限一次性缴纳医疗保险费,待遇享受期也随学年进行相应调整。

  报销标准提高

  据悉,从2012年开始,学生儿童医保也提高了报销标准。学生儿童参加医疗保险后,可以享受住院、门急诊、门诊特殊病和意外伤害附加保险四种待遇。

  一是住院医疗保险待遇。学生、儿童在一个年度内发生的18万元以下的住院医疗费,在一级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报销比例为75%;在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为400元,报销比例为65%;在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500元,报销比例为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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