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被保险人在年满18周岁后身故,我们按以下三项金额中最高者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1)基本保险金额;
(2)已交纳保险费(不计利息)的108%;
(3)被保险人身故日本合同的现金价值。
保险费豁免如投保人遭受意外伤害并自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以该意外伤害为直接原因导致身故或全残,或投保人在本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以后发生者为准)之日起一年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身故或全残的,我们将豁免投保人自身故或确定全残之日起本合同的剩余应交保险费。
养育金投保人被豁免保险费的,在本合同有效且被保险人生存的前提下,在剩余交费期间内,我们每年于保险费应交日按其年应交保险费的金额给付养育金。
红利合同有效期内,公司根据经营情况,确定红利分配方案,于每年合同生效日对应日分配给投保人。
生存给付累积账户和红利账户教育金、创业婚嫁金、贺岁金以及每年的红利如不领取,均进入账户进行累积生息,持续增值。
四、投保示例
王先生和王太太分别为刚出生(满30天)的儿子王小宝购买3份“英才成长”,共6份,保额6000元,年交保费3600元,相当于每月投入300元,20年交清,红利累积生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