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知识手册 | 少儿大病险 | 少儿医疗险 | 教育金 | 少儿意外险 | 少儿医保 | 少儿理财 | 产品 | 案例 | 问吧
向日葵保险网 > 少儿险频道 > 深度评论 > 正文
国寿英才少儿保险
向日葵保险网
[导读]:无论上述任何情形发生,导致被保险人身故,合同终止,本公司向投保人退还合同的现金价值,但投保人对被保险人故意杀害或伤害造成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公司退还合同的现金价值,作为被保险人遗产处理

  产品特色

  呵护成长:为孩子成才、立业、安家提供支持。

  保费豁免:特别推出保费豁免条款,让您后顾无忧。

  保单借款:可凭保单按条款规定获得借款。

  购买提示

  投保范围:

  年满20至50周岁,身体健康者均可作为投保人,为其出生满60天至14周岁,身体健康的子女或有抚养关系的少儿投保。

  保险期间:

  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被保险人生存至25周岁的生效对应日止。

  交费方式:

  保险费的交费方式分为趸交(一次性交清)、年交、半年交和月交,由投保人在投保时选择。分期交付保险费的交费期间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被保险人年满18周岁的生效对应日零时止。

  购买示例

  王先生为其0周岁的儿子,投保10万元国寿英才少儿两全保险,交费期至18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零时止,年交保费4,470元,可获得如下利益:

  成才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生存至18周岁的生效对应日,按基本保额的30%给付成才保险金3万元。

  立业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生存至22周岁的生效对应日,按基本保额的30%给付立业保险金3万元。

  安家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生存至25周岁的生存对应日,按基本保额的40%给付安家保险金4万元,合同终止。

  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18周岁的生效对应日前身故,公司无息返还所交保费的1.5倍,合同终止;被保险人于18周岁的生效对应日后身故,公司一次性给付其尚未领取的生存保险金,合同终止。

  豁免保险费

  投保人在被保险人年满18周岁的生效对应日以前身故而被保险人生存,免交以后各期保险费,合同继续有效。

  了解详细

  成才保险金

  教育关系到孩子的未来,在家庭中建立教育基金提前为子女上大学准备好充足资金。

  创业金

  子女初入社会、羽翼未满时,在起步阶段给予充足的资金支持。

  安家金

  为子女结婚成家做准备。

  保费豁免

  一旦父母遭遇不幸,符合条款规定时可以不再交费而保单继续有效,延续父母关爱,保证子女平安成长。

  借款

  如急需资金,可凭保单按条款规定获得借款。

  责任免除

  因下列任何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本公司不承担合同利益条款第四条第四款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一、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二、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三、被保险人在合同成立或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二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四、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五、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六、被保险人因先天性疾病;

  七、被保险人在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疾病;

  八、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器叛乱;

  九、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无论上述任何情形发生,导致被保险人身故,合同终止,本公司向投保人退还合同的现金价值,但投保人对被保险人故意杀害或伤害造成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公司退还合同的现金价值,作为被保险人遗产处理。

  因下列任何情形之一导致投保人身故,本公司不承担合同利益条款第四条第五款约定的保险责任:

  一、投保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二、投保人在合同成立或合同效力回复之日起二年内自杀,但投保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三、投保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四、投保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五、投保人因先天性疾病;

  六、投保人在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疾病;

  七、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八、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分享到:

如何选少儿险?

不同年龄,不同阶段选择不一样

关注向日葵微信号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