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案:小马为刚出生的儿子马毅投保5万元本保险。
费用支出:每年交保费2950元,18年共交53100元,为儿子马毅每天约存8元。享有利益:
a.教育年金:马毅18、19、20、21岁时,每年领取15000元的高等教育金。
b.身故保险金:马毅若发生不幸,公司按保单现金价值补偿给小马。
c.成长年金:小马若发生不幸,不能再照顾马毅,马毅每年可领取2500元的生活费至21岁止。
d.豁免保费:交费期内,小马身故或高度残疾,以后不用再交各期保费,保险责任继续有效。
若投保人身故或身体高度残疾发生于缴费期内,从其身故或被确定身体高度残疾之日起,免缴以后各期保费,本合同继续有效。
缴费方式:
本险种的缴费方式分为年缴和趸交;年缴缴费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被保险人年满14周岁的生效对应日止,缴付日期为本合同每年的生效对应日。
投保范围:
凡20~25周岁、身体健康者均可作为投保人,为其14周岁以下、身体健康的子女或有抚养关系的少儿向本公司投保本保险。
子女教育保险(B)简介
保险责任:
①被保险人生存至18、19、20、21周岁的生效对应日,本公司每年按基本保额的30%给付大学教育保险金。
②在被保险人21周岁的生效对应日给付教育保险金后,本合同终止。
被保险人身故,本合同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本合同终止。
③投保人身故或身体高度残疾,从投保人身故或被确定身体高度残疾之日起,若被保险人生存,本公司于每年的生效对应日按基本保额的5%给付成长年金,直至被保险人21周岁的生效对应日为止。
若投保人身故或身体高度残疾发生于缴费期内,从其身故或被确定身体高度残疾之日起,免缴以后各期保费,本合同继续有效。
缴费方式:
本险种的缴费方式分为年缴和趸交;年缴缴费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被保险人年满17周岁的生效对应日止,缴付日期为本合同每年的生效对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