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条件:家庭人均收入不高于当地低保150%
《意见》规定,全省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病种范围包括:全省86个县市区中,农村五保供养、城乡低保以及家庭人均收入不高于当地低保标准150%的其他困难家庭中,患有儿童先天性心脏病、儿童急性白血病、儿童脑瘫、重度精神病、乳腺癌、宫颈癌、老年性白内障、血友病A、慢性粒细胞白血病、肺癌、食道癌、胃癌、甲亢、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结肠癌、直肠癌、唇腭裂、耐多药性肺结核、中重度神经性耳聋(听觉植入)、苯丙酮尿症、儿童尿道下裂、肝癌(器官移植除外)、胰腺癌(器官移植除外)、终末期肾病、I型糖尿病26种重特大疾病患者。
救助标准:儿童急性白血病最高可获6万元
《意见》对符合条件的26种重特大疾病患者救助标准进行了详细划分,其中,儿童先天性心脏病患者(儿童简单先心病及儿童单纯性先天性心脏病)救助标准控制在2.5万元内;儿童急性白血病患者(儿童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儿童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属民政部规定的可治愈或临床疗效明显病种)控制在6万元内;脑瘫儿童患者(在全省选择可通过手术临床疗效明显的脑瘫儿童进行手术治疗)控制在1.2万元内;乳腺癌患者控制在1.3万元内;妇女宫颈癌患者控制在1.5万元内;血友病A控制在1.2万元内;慢性粒细胞白血病控制在6万元内;肺癌、食道癌、胃癌控制在2.1万元内;急性心肌梗塞控制在1.5万元内;唇腭裂控制在0.9万元内;甲亢控制在0.6万元内;中重度神经性耳聋(听觉植入)控制在3万元以内;肝癌(器官移植除外)控制在3万元内;I型糖尿病控制在0.9万元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