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保险人60周岁后身故或全残保障:2万元+分红,合同终止。
重大疾病保障金:如意安康
被保险人60岁前初患本合同列明的重大疾病或重大手术保险公司给付10万
第一类:
1、中风(脑血管意外)2、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3、重大器官移植手术
4、瘫痪5、心脏瓣膜手术6、主动脉移植手术
7、良性脑肿瘤8、多发性硬化症9、慢性肝脏衰竭
10、严重头部外伤11、运动神经元病12、肌营养不良症
13、系统性红斑狼疮14、原发性肺动脉高压15、再生障碍性贫血
16、冠状动脉血管成形术17、冠状动脉激光治疗18、丧失语言能力
19、脑炎20、冠状动脉粥样斑块切除术21、原发性心肌病
22、失聪(丧失听力)23、脊髓灰质炎(小儿麻痹症)
24、系统性硬化病(硬皮病)25、大脑去皮层综合症(持续植物人状态)
第二类:(自确诊之日起28天后仍生存的,保险公司给付10万元)
1、癌症(恶性肿瘤)2、急性心肌梗塞3、昏迷4、暴发性肝炎5、严重烧伤
重大疾病保险费豁免:如意安康
被保险人在缴费期内患合同列明的30种重大疾病保险公司给付10万元,且免交以后各期如意安康保险费(且视同已缴),在60岁时一样可领取生存金17220元。
医疗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