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作者: 重庆 中宏人寿 余清辉
被保险人资料:刘先生,32岁,企业主,月均收入25000元
保障方案:
刘先生,男性,年龄32岁,自营广告公司,年收入30万元。有一可爱女儿,3岁。其夫人已购买部分保险。
根据刘先生的实际情况及他本人的关注点,设计产品组合如下:
1、(主险)中宏“丰裕年年”年金保险(分红型)(二十年缴费期)
2、(附加险)中宏附加“惠选”定期寿险(二十年定期)
中宏安行意外伤害保险;中宏附加“康宝”全家保综合住院医疗保险;
保障利益:
1、中宏“丰裕年年”年金保险(分红型)(二十年缴费期) 年缴保费:11802元
月度领取金额 1000元
年金领取年龄 60周岁
年金领取期限 保证领取至88周岁
身故给付利益 (1)60周岁前,随缴费年限而逐年递增,最高可领取约45万元(根据红利状况确定)(2)60周岁后,继承人继续领取年金至88岁及享有红利收益
红利分配利益 3种红利支配方式,保证稳定收益
2、中宏附加“惠选”定期寿险(二十年定期) 年缴保费:469元
身故给付利益 100000元
转换利益 至52周岁合同周年日将100000元的保障转换为当时的寿险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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