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例解:
投保年龄:30岁 性别:男 孩子:0岁 预计年复利6%
保险名称 基本保险金额 年存保费 存费期限 保障期间 30万元 15000元 15年 终身 附加人保寿险重大疾病安心提前给付 30万元 无 同主险 同主险 人保寿险附加住院费用医疗保险(A) 10000元 335元 每年 每年
利益分析:
1、意外保障: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被保险人因意外导致身故或全残,给付保障金300000元(个人账户资本增长超过最低保额时给付大者),合同终止。
2、身价保障:自合同生效之日起,180天后,被保险人因疾病身故或全残、自然身故或全残、意外身故或全残,给付保障金300000元(个人账户资本增长超过最低保额时给付大者),合同终止。
3、大病医疗保障: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后,被保险人被确诊患有31种重大疾病中的一种或多种,立即提前给付保障金300000元(个人账户资本增长超过最低保额时给付大者),合同终止。
4、住院医疗保障:自合同生效之日起30天后,被保险人享有10000元/年的医疗保障;30元/天的住院床位费用补贴。(住院医疗费用10000元内100%报销)。
5、教育:到第15年度时起每年取15000元作孩子教育金,直到孩子25岁,共领取165000元。
6、养老:60岁时可在此账户上动用资金544152元。
7、理财:30岁时分15年期投入的22.5万元,除去孩子教育时领取的16.5万元,到80岁时,增值到1310844元。
附加人保寿险31重大疾病种类:
1、恶性肿瘤,2、急性心肌梗塞,3、脑中风后遗症,4、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5、冠状动脉搭桥术(或称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6、终末期肾病(或称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7、多个肢体缺失,8、急性或亚急性重症肝炎,9、慢性肝功能衰竭失代偿期,10、脑炎后遗症或脑膜炎后遗症。
11、深度昏迷,12、双耳失聪,13、双目失明,14、瘫痪,15、心脏瓣膜手术,16、严重阿尔茨海默病,17、严重脑损伤,18、严重帕金森病,19、严重III度烧伤,20、严重原发性肺动脉高压。
21、严重运动神经元病,22、语言能力丧失,23、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24、主动脉手术,25、多发性硬化症,26、严重系统性红斑狼疮性肾病,27、良性脑肿瘤,28、脑动脉瘤开颅手术,29、终末期肺病,30、重症肌无力,31、脊髓灰质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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