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沈阳的金女士曾经在沈阳市北站附近的一家保险公司上班,在期间认识了一位在本单位做培训老师的孙先生。在孙先生的多次劝说下,金女士和表妹崔女士一起购买了孙先生所推荐的人寿理财产品。
问:具体情况怎么样呢?
答:2008年初,金女士在沈阳北站一人寿保险公司上班时,认识了时任本单位培训老师的孙先生。2009年末,金女士离职去了韩国。随后孙先生多次与金女士联系,推荐公司的人寿理财产品。在孙先生的游说下,金女士同意购买这一产品。由于金女士在国外,银行无法转账,先生提出把银行卡直接邮寄给他,由他帮忙转账购买。出于信任,金女士将自己的银行卡邮寄到孙先生所在的保险公司,分别于2013年7月23日、9月11日、10月24日和2014年4月共4次向银行卡里汇入共计151562元。
2014年8月1日,金女士在大连的表妹崔女士也想购买该理财产品,于是金女士将孙先生介绍给她。孙某同样以“外地银行卡不能直接存保险公司账户”为由,要求崔女士将钱打入孙某个人银行卡。崔女士没有多想,分三次将15万元转账到了孙某的银行卡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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