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一家保险中介高层人士介绍,相互代理也称交叉销售,是双方在各自的客户营销关系上,销售对方的产品,这是保险业内部资源整合和共享的重要方式,有利于提高保险集团公司集约化经营、增加保费收入。
据他介绍,这一模式在2004年前后出现。当时,广东保监局曾按一对一模式,寿险和产险公司互相代理,目前有中国人保、中国人寿等5家保险集团子公司之间互相代理业务。2010年4月,保监会开放不同集团之间互相代理,包括泰康人寿和永诚财险,已有5对保险公司获批开展这一业务。
不过,与泰康人寿和永诚财险此次合作不同的是,在已开展互相代理业务的保险公司中,中国人保、中国人寿、阳光保险等均是通过旗下子公司进行,信达财产与幸福人寿、合众人寿与天平车险等均是在中小保险公司之间进行。
互相取暖
上述保险中介人士认为,“双方合作,可以达到降低费率、增加保费收入、互享客户资源的好处。”
据泰康人寿1月披露的数据,该公司去年实现保费826亿元,比上年下降近5%,净利润约14亿元,同比减少30%,在寿险公司中的排名下滑至第六名。
而永诚财险的情况也不容乐观。据其4月16日公布的2011年年报,去年净利润1.27亿元,同比增长44%,但与2010年同比190%的增速,其净利润增长步伐明显放缓。与此同时,其保费收入增长也显疲态,该公司去年已赚保费收入39.1亿元,与2010年的39.2亿元持平,原保费收入8701万元,下滑6.69%。
广州一家外资险企人士认为,今年前2个月,上市险企保费收入有回暖趋势,但今年的总体形势尤其是寿险业仍需“做好过苦日子的准备”。而深圳保监局人士认为,产险市场今年的情况可能比去年更糟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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